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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公告

(编号:ZJYPCG-2014-0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原卫生部《关于做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 (卫药政发〔2013〕1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42号)及《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中心代表浙江省内所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举办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进行公开集中采购。欢迎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踊跃参加。
    一、采购范围:本次集中采购范围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和《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外常用药品清单(暂定)》、《浙江省低价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一)》、《浙江省临床供应紧张药品目录》所涉及的品种。
    属于《基本用药目录》、《浙江省低价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一)》同通用名其他剂型、规格及不同酸根或盐基等的所有药品,也纳入本次集中采购范围。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中“艾滋病用药”、“青蒿素类药物”、“国家免疫规划用疫苗”、“避孕药”、“中药饮片”等未列明具体通用名的药品不纳入本次集中采购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规定采购使用。
    投标产品应为取得国药准字(试)字H、Z、S 、J和相应分类的进口及港、澳、台地区的产品。
    具体采购目录详见《关于公布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采购目录的通知》,目录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仍按照相关规定采购使用,本次集中采购无需申报。
    二、采购方式:在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性价比适宜的基础上,采取经济技术标、商务标“双信封”综合评审或只进行经济技术标评审的方式,公开招标,分类采购,分别评审。
    三、采购周期:暂定1年,必要时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可延期。本次中标结果执行至下一轮中标结果执行时废止。
    四、投标人和配送企业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1日至10月28日(工作日)。
    为提高现场报名效率,减少排队等候时间,本次药品集中采购采用网上预约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人利用数字证书(CA)登录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药品基础库”,进入“药品基础库维护系统”在“预约管理”项中预约现场报名时间。预约成功后,企业法定代表授权人凭预约凭证、身份证和报名材料册至现场报名。请合理安排时间报名,避免拥堵。
    业务受理时间:8:30~11:30,13:30~16:30
    地址(暂定):杭州市下城区艮山西路288号,浙江东方豪生大酒店20楼行政会议室药品采购科。 
    邮  编:310014
    联系人:唐小姐  柳先生  传  真:0571-86401796
    电  话:0571-86401737,86401796
    信息发布网站:http://www.zjyxcg.cn     
    电子邮件:zjyxcgzx@163.com
    五、产品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zjyxcg.cn(点击“药品基础库”进入“药品基础库维护系统”,在“招投标系统”中申报)。产品的目录来源根据采购目录制作,不作为使用管理依据,实际采购中依据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网上产品申报时间:2014年10月15日至11月3日(工作日)。
    六、网上报价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未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请于报名截止日前领取。

 

    附件: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采购文件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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